玻璃鋼水箱是設置在建筑物頂層部位,依托重力自流向消火栓或主動噴水救活體系供水,用來補救初期火災的供水設備,選用暫時高壓給水體系的建筑物應設玻璃鋼水箱。我公司對消防規劃圖紙進行審閱工作中,發現組合式玻璃鋼水箱的規劃簡單呈現以下幾個方面的過錯,應加以留意。
將增壓水泵出水管作為玻璃鋼水箱的出水管消防標準規則,較不利點消火栓靜水壓力不該低于0.07Mpa,較不利點噴頭的工作壓力不該低于0.05Mpa。在實踐規劃中,玻璃鋼水箱往往需求設置增壓水泵來到達壓力要求。
有些規劃人員將增壓水泵出水管作為玻璃鋼水箱的出水管,這是過錯的做法。這是由于設置增壓水泵的首要意圖是在火災初期消防水泵發動前,到達消火栓和主動噴水救活體系的水壓要求,其出水量對消火栓給水體系不該大于5L/s.
對主動噴水救活體系不該大于1L/s,明顯大大小于標準要求的室內消防用水量,不能到達補救初期火災水量的要求。所以在房頂設置的增壓水泵,應在增壓水泵出水管一側設旁通管,出水流量不該小于補救初期火災需求的用水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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